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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鄭州開啟高溫勞動保護 未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最高罰2萬

台灣電動床工廠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每人每天10元。





42℃室溫,150台灣電動床工廠0℃火花 穿雙層工裝給火車“動手術”



最低工資標準不含高溫津貼







日最高氣溫達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在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傢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每天上午9時和下午3時,是北車輛段為修車大庫職工“送餐”的時間。車間將熬好的雞蛋湯、綠豆水送到所有的班組。“這幾年我們的防暑降溫不斷‘升級’,上午有雞蛋湯、冰鎮礦泉水,下午有綠豆水、咸鴨蛋,給我們及時補充鹽分、水分。”15時20分,熔接工秦彤大口喝著綠豆水,享受著寶貴的休息時間。

不同氣溫,保護內容不同





最低工資標準不含高溫津貼。

熔接工躋身在車輛狹小的空間中,手中的焊鉗夾著焊條與車體接觸的瞬間,火花迸發,熱浪蒸騰,墻上的溫度計顯示,修車大庫中的室溫已經直逼42℃。頭戴安全帽、防護面罩、防塵口罩,身穿雙層工作服、長及手臂的帆佈手套和反絨面工作鞋的熔接工們,感受到的溫度可想而知。





當被問起為什麼要穿著雙層工作服時,班組青工陳冠宇這樣說道:“鐵熔化的溫度在1500℃以上,如此高溫的火花飛濺出來,如果隻穿一層工作服的話,瞬間便能直接與皮膚相觸,這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恐怕每個熔接工都明白。”



鄭州開啟高溫勞動保護 未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最高罰2萬











防暑降溫飲料 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焊花飛濺,鄭州北車輛段熔接工在作業。



昨晚,二七廣場上一環衛工在掃地



(記者 張華 通訊員 王振鵬 文/圖) 持續高溫天氣裡,鄭州鐵路局鄭州北車輛段,室溫直逼42℃的修車車間,1500℃以上的焊接火花裡,一個特殊的班組職工,穿著雙層工作服正在忙碌著。他們就是被稱為鐵路貨車“外科大夫”、鉚電班組的熔接工們。

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也不得因提高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熱浪滾滾車間裡 他們身穿雙層工作服



37℃以上露天作業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40℃以上停止作業

中原網訊(記者 王紅/文 馬健/圖)昨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勞動監察機構將在全市啟動高溫勞動保護專項行動,市勞動監察支隊舉報電話67439828、市勞動保障熱線電話12333,以及各縣市區勞動監察機構舉報電話將24小時受理高溫津貼等方面的舉報投訴。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逾期不整改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於情節嚴重,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案件給予社會公開曝光。





短短幾分鐘,衣服、鞋子被汗水浸透



平均每輛車,熔接工至少要焊修60分鐘以上。寒冬時節,這樣的工作環境或許還“挺舒服”,可到瞭炎夏,隻需幾分鐘身上的衣服、鞋子就會被汗水全部浸透。



鉚電班組的熔接工們幾乎所有人身上都有著一些永久“印記”,身上被飛濺的火星和鐵水燙傷留下的疤痕,這對他們來說是不可避免的。

不得安排懷孕職工高溫作業

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高溫作業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並為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編輯:禹亞楠 聯系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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